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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已调整到位 |
作者: 时间:2016/5/3 阅读: 次 |
根据泰州市《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》(泰人社发〔2016〕71号)文件,从4月起,我市所有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按新的保险费率缴费。新的基准费率由原来的三类风险行业调整为八类风险行业,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调整为0.6%、1.0%、1.2%、1.4%、1.6%、2.0%、2.2%、2.4%。近日从社保中心获悉,此次费率调整涉及5162户单位,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16户,调整后平均费率约为1.3%,比调整前降低了0.2%,每月用人单位缴费减少约60万元。新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减轻了经济负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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